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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破获“5.05”盗窃案纪实
作者:许宏刚 胡忠…    新闻来源:中国警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6    

5月7日上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接到营口水务公司报案: 5月5日,在营口造纸厂俱乐部东400米处、距地面2米深、规格为DN300mm铁制输水管线被盗走126延长米,案发现场及北侧稻田方圆几里内,全部是流失的自来水,造成漏水37个小时、损失水量1.1万立方米,附近居民及石材商城、电供厂等单位停水48小时,直接经济损失15万余元。
  案件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市公安局责成巡警支队承办此案。为切实维护好奥运安保期间的社会稳定,服务“环境建设年”活动,巡警支队党委表示全力侦破此案,随即成立“5.05”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
  当天下午1点钟,专案组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从销赃渠道入手及“以物找人、以车找人、以人定人”的侦查方向。随后,专案组成员分成三组,两组到案发现场勘验、调查、走访,一组在支队将排查、走访的反馈信息汇总整理,分析案情。
  二
  负责走访的民警王文辉在造纸厂附近进行摸排时,从一废品收购站人员获得重要线索:造纸二厂附近的一废品收购站老板张某有收购被盗管道的重大嫌疑。5月7日20时许,民警将嫌疑人张某传唤到队内。嫌疑人张某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矢口否认收购赃物的犯罪事实。民警孟凡智积极做其思想工作,张某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交代了收购赃物的部分事实。但是对收购来的管道去向拒不交代。
  这时,王文辉在张某手机的通话记录里面发现一重要情况:在5月6日凌晨5时许,曾与一电话号码联系过,并且该手机的电话号码簿里只有一个“铸”字。办案民警分析该电话号码应该与碎管道有重要关联,可能是一铸造厂的电话。民警查到该通话人是杨某,但讯问张某,其却谎称杨某是新兴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做汽保生意。办案民警刘春华和王文辉赶到站前区新兴办事处,没有查到此人。刘春华突然发现新兴办事处附近有一铸造厂,两名民警立即联想到可能是该铸造厂收购了碎管道。5月8日上午,专案组将该铸造厂厂长杨某找到。经过询问,杨某承认收购了张某出售的碎管道。当天下午,民警在位于太和庄村的铸造厂内查获碎管道共计7.54吨,当场予以扣押。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其供述了所收购这些碎管道是刘某联系的,并交代了运送碎管道的白色小货车的相关情况。
  5月9日早,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民警找到刘某并询问有关情况;另一路民警孟凡智和崔志刚通过两小时的走访,确定了案发当天晚上运送碎管道的为白色小货车及其驾驶人,并在下午将小货车驾驶人李某找到。经刘某、李某指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之一为李强。民警立即对李强展开抓捕,但其已经逃跑。民警在李强的亲属家进行蹲守,但一无所获。专案组研究决定一方面加大对李强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围绕作案工具挖掘机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得知,挖掘机是由一蓝色平板车运至案发现场,又由该平板车运出。孟凡智、崔志刚立即到站前公安分局新兴派出所、东桥派出所及交警指挥大厅调取案发时段的监控录像,两位民警观察录像至第二天凌晨两点,但是由于录像模糊没能确定平板车和挖掘机。
  通过对挖掘机的外貌和运送挖掘机板车的外貌特征进行针对性的走访,办案民警终于从新兴家园门卫处得知:挖掘机为橘红色,机身上印有“北海道株式会社”字样;平板车为蓝色,驾驶室门上印有“石棉厂”字样。随后经过多方面工作于5月15日深夜将平板车驾驶人找到,通过此人找到了挖掘机及其操作人,进而又确定一名嫌疑人“小二”,但是挖掘机操作人并不知道该人的真实姓名。
  此时距案发已经过去了10天,专案组民警也8天没有正常休息过了,但是全体民警充分发扬巡警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纷纷表示不破案誓不罢休。
  专案组成员一方面加大对案发现场可疑人员的排查力度,一方面加强对李强亲属的宣传教育工作。经过两天的努力,5月1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李强由其亲属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李强交代,参与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共7人,另6人分别是彭志武、孙晨晓、闫玉峰、岳刚、李传福、李海峰。专案组民警决定尽快将这些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5月17日,专案组民警获悉岳刚在市内某饭店内出现,立即赶到将其抓获。同时,通过关系人得知闫玉峰正在沟沿到营口的路上,很可能在小客车上。民警王文辉、李俊伟化装成乘客上车后发现了闫玉峰,立即将其抓获。
  当晚,专案组对岳刚和闫玉峰进行突审,闫玉峰对案件事实闭口不谈,拒不承认参与犯罪。民警孟凡智和王文辉以其在案发现场多次驾驶白色面包车运送装卸工为突破口,用事实和证据击破了闫玉峰的谎言,最后闫玉峰终于供认了其在案发当晚的犯罪行为。
  5月18日,专案组又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李传福躲藏在大石桥市水源镇的其姐姐家里。民警王文辉和崔志刚立即驱车前往蹲守。下午1点钟左右,李传福领着4岁的外甥女出现时,两名民警考虑到此时抓捕可能会对其外甥女造成惊吓,便放弃了这次抓捕机会。当李传福再次出现时,周围有一些李传福的亲属和与其相识的群众。两名民警认为对李传福的抓捕一定要快,要在周围人没反应过来前结束战斗,否则不明真相的群众会对抓捕行动产生影响。于是,假借与李传福认识,利用上前与其打招呼的时机,两名民警在周围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将其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
  五
  已经有1人自首,3人被抓获归案,李海峰、彭志武、孙晨晓在逃。专案组民警并没因所取得战果而懈怠,针对李海峰的家属开展工作。在强大的攻势下,李海峰于5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时,“5.05”专案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市巡警支队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到吉林省双辽市抓捕彭志武,一路留在营口抓捕孙晨晓。5月22日,民警与吉林省四平市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连夜通报了案情,制订了抓捕方案。虽经三天的摸查,但由于彭志武居无定所,没有发现其行踪,民警带着遗憾回到了营口。
  多日来,专案组始终没有放松对孙晨晓的抓捕,在做其家属工作的同时,先后摸查出孙晨晓的落脚点5处,并进行了蹲守。5月29日晚7点,专案组民警终于得到线索:孙晨晓将在老边区光明村出现,专案组成员火速赶到布控。该地点是一处带有院落的平房,大门外停着一辆出租车。晚8点,隐蔽在树丛中的民警李俊伟发现出租车启动开出,立即通报给负责堵截的民警用车将路口堵上,孟凡智开车从后面将出租车后路堵上,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民警刘春华、王文辉拉开出租车门,发现孙晨晓并没有在车内。经询问出租车司机得知,乘客体貌特征与孙晨晓十分相似,下车时让司机等候并进入院内,司机急于拉活不愿再等而开车离开。民警王文辉即动员出租车司机回到原处,并隐蔽在出租车后座下,其余民警在外围各路口观察配合抓捕。晚8点半左右,孙晨晓从平房出来,警惕地左右看了看,就在其打开车门准备上出租车时,王文辉跳出车门将其按倒在地,其他民警立即冲上前将其抓获。
  从5月7日接案到5月29日,历经22天,除彭志武逃往外地外,其余6人已全部到案,此案成功告破。
  六
  经过对归案六人的讯问,还原了犯罪经过:5月5日上午,彭志武(45岁,吉林省双辽市,现在逃)在营口造纸厂俱乐部东侧的拆迁工地的地下发现自来水管道后,找到孙晨晓(43岁,站前区北地号里)商量要将管道挖出卖掉,二人商定由彭志武找挖掘机和装卸工人、孙晨晓找几个人壮声势。于是,孙晨晓联系了李强(25岁,站前区北地号里),李强又联系了岳刚(38岁,站前区北地号里)、李传福(37岁,大石桥水源镇)、李海峰(39岁,站前区光明南)和闫玉峰(36岁,大石桥沟沿镇),并由闫玉峰驾驶其白色面包车到场。在彭志武联系挖掘机未果后,由李海峰联系到一台挖掘机。
  5月5日19时至24时许,彭志武伙同孙晨晓、李强、李传福、岳刚、闫玉峰等人,雇佣挖掘机到达造纸厂俱乐部东400米处的拆迁工地内,由彭志武指挥挖掘机将距离地面2米深、长达126米、总重9.2吨的正在输水的铁制自来水管道自西向东挖出并砸碎,通过雇佣的装卸工人装上一辆白色小货车,分四次运出。期间,李强通过刘某等人将砸碎的铁制管道变卖给经营废品收购站的张某,所获赃款2.78万元被上述几人分掉。
  七
  彭志武等犯罪嫌疑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明知自来水管道属于国家财产,竟纠集多名无业人员,动用挖掘机、货车等大型设备,明目张胆地盗挖破坏自来水管道长达126米,犯罪气焰十分嚣张,情节十分恶劣。该案的告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打击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保护了国家的财产。
 
新闻录入: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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