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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交警: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通讯员:李竞)2008年8月19日,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和深入开展“三考”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杨金宝主持,支队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副局长简要通报了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部署要求,并结合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对下步如何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和深入开展“三考”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支队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将服务承诺事项进行上网公布,并制作发布详细的《服务指南》;支队政治处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修改完善有关内部管理规定,如《从优待警规定》、《单警装备管理制度》等,力争做到具体、细致、实用;支队纪委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安装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在日常工作中,各大队、各科室特别是窗口部门和岗位要严格执行“AB角”制度,工作时间必须确保有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决不能出现脱岗情况:二是各大队、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三考”工作的认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警自学、集中学习和模拟考试等工作,最终实现“人人能过关、人人有提高”的预定目标;三是各大队、各科室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发扬坚持到底、勇于争先的奥运精神,全力以赴打好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
同时,杨副局长还针对目前队伍管理特别是执行工作纪律、财务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批评,如在“涉枪、涉车、涉酒、涉赌”方面的隐患和苗头,如经常我行我素、拖拉沓疲、不务正业,如热衷于吃吃喝喝、吹吹拍拍、铺张浪费等等。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杨副局长强调:各科室特别是事业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必须从自身做起,树立正气,依法按规定办事,重大事项和有关情况必须报经支队批准,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警、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支队将一律从严追究具体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会上,王保国副支队长对如何好处理工学矛盾及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等有关事宜作了补充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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