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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发布刑事赔偿新标准:错关一天赔83.66元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警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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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6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通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2号公告,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83.66元计算。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遵照新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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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中国警察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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