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
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警察网 >> 法律园地 >> 法律新闻 >> 文章正文
 
  最高检发布刑事赔偿新标准:错关一天赔83.66元           ★★★ 【字体:
最高检发布刑事赔偿新标准:错关一天赔83.66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警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7    
 刑事赔偿新标准发布日赔偿额:83.66元
  
  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6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通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2号公告,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83.66元计算。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遵照新标准执行。
文章录入: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中国警察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人大常委会有望于30日通过反…
    司法部发布新的司法鉴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已启动物权法司…
    工行首次为ATM诈骗案买单 法…
    肖扬:审理涉外案件要适当考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定农民工…
    北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新管…
    肖扬:死刑案件必须做到杀者…
    海南高院加强刑事案件调解 主…
    全国律协建议刑事诉讼法修改…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于网络,如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QQ群1:29412513(已满) QQ群2:22794789
    | QQ:28209726 | E_mail:tougao5#126.com(发邮件时将#变成@) Copyright 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9ting网络备案号:浙ICP备05059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