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
![]() |
|
||||||||||||||
| | 网站首页 | 警方资讯 | 警察故事 | 警察文化 | 警察招录 | 在线警务 | 法律园地 | 警察论坛 | 警察图片 | 警察站点联盟 | 刑警网 | 警察人物 | 英雄事迹 | 警察文学 | 警察院校 | 地方招考 | 九听音乐 | 在线咨询 | 警察社区 | 法制在线 | 心理咨询 | | ||
|
||
|
|||||
| 公安部:部分警察将公开招聘有工作实践经验人员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4 ![]() |
|||||
|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但是,对公安执法职位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针对警力不足与警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矛盾问题,李民真介绍,国家人事部门在招收人民警察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通过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有些警校的毕业生由于没考上国家公务员,是不能进入人民警察队伍的。同时,公安机关正在对社会人员放开招收标准,以后公安机关还要从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人中,招收一部分警察,而且这样的比例会越来越高,不光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如果愿意到人民警察部门来工作,通过必要的公务员考试就可被聘为警察。 他介绍,目前公安部已经缩减了警校生的规模,而警校生在公安机关中的规模也正在大幅度减少。 |
|||||
| 文章录入:中国刑警 责任编辑:中国刑警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地方公安机关录警必须实行省…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