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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招生部门提醒考生:公安院校招生7月初面试           ★★★ 【字体:
省公安厅招生部门提醒考生:公安院校招生7月初面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警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3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2008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工作将于7月初进行。在我省招生的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广东警官学院等七所公安高等院校。

    据省公安厅招生部门安排,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5所院校及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在提前批次录取时执行广东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合格的,请于7月3日至7月6日间到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广东省公安厅礼堂进行面试。

    报考广东警官学院本科公安专业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于7月2日至7月5日间到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 (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进行面试;而报考广东警官学院专科公安专业的

    省内考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于7月14日至7月16日间到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参加面试。

    省公安厅招生负责人说,除广东警官学院、武警学院、海警高专外,其他院校的面试均包括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面试中除体检项目由医院收取检查费外,其他项目一律不收费。

    省公安厅招生部门提醒,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带齐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以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另外,由于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于次日上午进行肝功能检查(或军检),因而请广州地区以外的考生做好在广州停留一晚的准备。以上面试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详情请查阅南粤警察网站(www.gdga.gov.cn)。(徐艳艳 编辑:青砚)
文章录入: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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